师资队伍
刘 科
职称:

教授、博士生导师




电子邮箱:

liuke@bnu.edu.cn

办公电话:

18911558016(微信)



个人主页: http://bnulaw.bnu.edu.cn/teacher/121


个人简介

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《刑法评论》主编助理,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。
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

兼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等社会职务,曾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、某检察院检察长助理。


教育背景

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,中国海洋大学国际经贸系国际贸易专业,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1年9月至2006年7月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,获法律硕士、法学博士学位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,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

工作经历

1995年7月至2001年8月,河南省物资集团公司,先后任秘书、 部门经理等职务 2006年7月至今,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,博士生导师

研究领域
刑法学、知识产权法学

社会兼职

1.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,《刑法评论》主编助理;
2.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;
3.国家社科基金、教育部学位中心通讯评议专家;
4.曾挂职担任某检察院检察长助理;
5.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;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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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誉奖励

1. 北京师范大学“京师英才”称号(2013年度);
2. 北京师范大学“优秀教师”称号(2011年度,2019年度,2023年度);
3.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奖(2012年度);
4. 高铭暄刑事法学优秀学术成果奖(专著类)二等奖(2012年);
5. 中国法学会优秀学术论文奖(2011年,2021年);
6. 农业部软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(2017年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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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担课程

先后承担《刑法典型案例分析与研讨》《刑法总论》《刑法分论》等必修、选修课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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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成果

在《中国法学》《法学家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等法律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,出版专著6部。2022年独著完成的研究咨询报告《关于完善司法解释中出罪规定的建议》,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大法官、副院长杨万明大法官的亲笔批示。

代表性作品:

1.《司法解释中的出罪规范:类型、依据与完善方向》,载《中国法学》2021年第6期;

2.《法益恢复现象:适用范围、法理依据与体系地位辨析》,载《法学家》2021年第4期;

3.《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“情节严重”》,载《中国法律评论》2022年第4期;

4. 《司法解释中的但书规范:性质、识别方法与完善思路》,载《政治与法律》2023年第1期;

5.《高校科研经费腐败犯罪中的疑难问题研究》,载《江西社会科学》2023年第11期;

6.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探析》,载《知识产权》2015年第12期;

7.《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出罪问题》,载《人民检察》2023年第7期;

8. 《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的刑法规制》,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,个人专著;

9. 《网络链接的刑法规制》,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,个人专著;

10.《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研究》,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,个人专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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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研项目

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,主持教育部、司法部、北京社科基金等省部级项目5项。

1. 主持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“套取挪用科研经费行为的刑法规制——兼论科研经费运行机制的完善”;

2. 主持 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“《TRIPs协定》执行程序刑事部分研究”;

3. 主持司法部2019年度项目“司法解释中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问题研究“;

4.主持农业部2017年度部级科研项目“农业领域刑事责任制度研究”;

5.主持教育部2014年度人文社科项目“网络链接行为的刑法规制”;

6.主持北京市2014年度社科基金项目“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犯罪专业化办案模式研究”。

主持、参与其他国家级项目、商业软件联盟等横向项目10余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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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服务


(一)作为兼职律师,承办的经典案例

1.中央政法机关某厅级干部受贿案,2014年-2016年办理,担任一审、二审辩护人,该案跨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实施前后,由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减轻处罚至2年有期徒刑;

2.广东省东莞市某民营企业家串通投标案,2019年-2020年办理,担任二审阶段辩护人,二审改判并减轻刑罚;

3.广东省清远市某民营企业被破坏生产经营案,2019年-2020年办理,担任被害人代理人,被告人被依法定罪判刑;

4.广东省某民营企业重大责任事故案,2019年办理,担任一审辩护人,被告人被从轻判处刑罚;

5.河南省某国有企业负责人贪污、受贿案,2014年-2019年办理,担任一审、二审辩护人,该案历经一审、二审、层层请示至最高法院等程序,最终以不构成受贿罪,对贪污罪从轻判处4年而结案;

6.河南省某国有企业负责人(正厅级)贪污、受贿案,2017年至2019年办理,二审阶段担任被告人的专家咨询顾问,二审阶段改判并减轻刑罚;

7.辽宁省某民营企业家妨害公务案,2013年办理,担任一审辩护人,检察院撤回起诉;

8. 北京市某企业侵犯商业秘密案,2018年至2019年办理,担任被告人的专家咨询顾问,该案历经一审、二审(改变管辖)等程序,被告人二审被宣告无罪;

9.香港某公司与内地某房地产公司借款纠纷案,2010年至2015年办理,担任香港某公司代理人,该案历经中级法院一审、高级法院二审、最高法院再审等程序,全部胜诉;

10. 某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纠纷案,2015年至2016年办理,担任该上市公司代理人,争议金额8000余万元,提起仲裁后基本支持了我方主张。

(二)作为刑法专家,提供的专家咨询意见

作为刑法专家,应各级司法机关或律师界邀请,先后提供专家咨询论证意见数百次,其中北京某强制猥亵案(撤销案件)、北京某台商子女故意伤害案(撤销案件)、河北保定某企业家合同诈骗案(宣告无罪)、内蒙古某律师职务侵占案(宣告无罪)、某外资企业走私废物案(撤销案件)、深圳某知名企业家骗取贷款案(宣告无罪)、河南省某市委书记(正厅级)受贿案(由无期徒刑减轻至15年有期徒刑)等,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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